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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環境影響評價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關系的思考
            2020-09-254來源:


            黃迪,劉海東,王亞男
            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 
             

            【摘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作為預防和控制環境影響、創新社會風險管理的重要制度,實施以來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現了工作邊界和內容范圍交叉的問題。尤其是近年來,環境污染焦慮引發社會風險事件的建設項目不斷增多,導致兩者的“天然聯系”愈發緊密,工作存在模糊地帶的問題愈發凸顯,致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繁復、執行力差。在梳理環評、穩評的發展歷程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深入分析了環評和穩評的法律地位、適用范圍、評價目標、評價內容、實施主體和程序上的異同,剖析了兩者在制度設計和內容銜接方面的關系,并從理清工作邊界職責、環境社會風險評估結果共享、強化穩評公眾參與等方面提出了環評和穩評政策銜接的建議,為政府有效實施建設項目環境、社會監管提供決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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